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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津乐教丨你身边还有这些教育乱收费吗?
时间:2023-11-21 来源:三湘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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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湘都市报11月21日讯(全媒体记者 黄京 杨斯涵)家长们看过来,你身边还有这些教育乱收费吗?这些行为都已经被明令禁止啦!不久前,湖南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办公室下发了《关于2023年进一步加强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了要严禁10类乱收费行为,同时要加大查处力度。

明令禁止的10类乱收费行为包括:

1、严禁中小学补课乱收费。比如,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严禁违规以课后服务名义变相集体教学或补课并收费。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严禁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等等。

2、严禁普通高中学校联合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小语种、体艺类课程培训收费。鼓励学校创造条件开设外语小语种课程,但不得因为学习外语小语种向学生额外收取费用。

3、严禁以各种教育信息化名义乱收费。严禁以校园安全为名,向学生及家长收取门禁卡、门禁APP、电子学生证或视频监控等购买费用。严禁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以信息化教学或分班教学为名,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平板电脑、教育APP并收取费用。

4、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收取中小学服务性收费、代收费。类似“早晚自习费”“晚自习值班费”“寒暑假托管费”“午休管理费”“午托值班费”“延时服务费”“早自习阅读费”“午间阅读费”等均不得收取。

5、严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乱收费和自考助学班违规收费。高校不得授权或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收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杂费。

6、严禁大中专院校校企合作、中外联合办学乱收费。不得擅自提高或变相提高学费收费标准,不得变相以合作方名义向学生收取实习费、实训费、校企合作费、就业委托费等名目费用。

7、严禁民办学校乱收费。严禁民办学校不按规定公示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8、严禁招生入学乱收费。严禁各级各类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共建费或捐资助学费。

9、严禁教材、教辅资料乱收费。严禁中小学校强制或暗示学生及家长购买指定的教辅软件、资料,或不执行“一教一辅”原则,要求学生或家长购买多套教辅材料。

10、严禁其他教育乱收费。比如:各级各类学校违反规定擅自提高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捆绑收费等行为都将被查处。

责编:薛琳

一审:黄京

二审:杨斯涵

三审:张军

来源:三湘都市报